喜欢夜晚,沉稳而魅惑,激情而踏实,铺展广袤无边的可能性。太亮的东西,怕,缺乏遁逃的余裕;白天,也通常过得乱七八糟,庸俗哈腰,油头垢面。
数不清经过了多少遍光,稍不留神,有些光竟幻化成你的目光。你要离开了,搬得远远的,或许地理位置算近,对我已是海角天涯。日子越近,心越躁,早上还对你发脾气。动怒一秒,懊悔一天,差点要把自己活活讨厌死了。
无数次的同窗毕业,都不及这次感慨“各奔东西”的深意。几乎天天相见的日子,即将进化成天天不见。虽深谙聚散有时,但一念及今后各自曲折,各自荣枯,就不中用地连叹,人生路终究一人,尽管我们曾经如此他X的深刻。
不舍和你的缘分从频繁变寥寥,人为地加长相处时光,还如卡夫卡《变形记》变成“超级跟屁虫”,更屡屡逼你约定出游(尽管出游日子一直待定)。谢谢你从不嫌我烦(我真的很烦)。做那么多事有用吗?不知道,只晓得自己还是孩子气,还是笨蛋,还是白痴有限公司的社长,还是想不让你走(当然离开对你比较好)。硬要说这样做有什么用的话,大概就是让分离前更甜蜜吧。结果兜兜转转,又跌入了越甜蜜,越不舍的恶性循环。
友人曾用蘸满同情的眼眸告诉我:“像你这样太珍惜一切的人,活在世上太辛苦了。”
也许有些人,生来就是注定还泪的吧。
是的,想你是没有用的(且自作多情的成份很高),却偏爱干这样没用的蠢事。“春心莫共花争发,一寸相思一寸灰”,谢谢你的存在,又让我青春了一回——瞬间再当一个大喜大悲、大情大性的强说愁少年。
(2018年2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