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不红

从不介意红不红(已容易面红如关公),不过一旦作品化为商品,发出如刚才听到的otah六毛喊卖声,似乎不得不对出版社/投资商/赞助人交待。红的几个条 件,一作品好,二有社会地位,三有伯乐/人脉,四有知音,五有良好的自我包装宣传手段。后四项是末,我随缘,第一项是本,得努力——不可本末倒置/舍本逐 末。在这样一个静谧的写作夜有感,共勉。和红相比,伟大也许更重要。

(2015年5月2日)